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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公告

发布:2015-11-26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至12月7日(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报名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朝阳市双塔区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考生于12月10日上午8:30-11: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分的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2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5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9人公告
  朝阳市公安局根据雇员空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考文职雇员9名,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务员身份,实行雇用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文职雇员9名,岗位和所学专业等信息如下:
  岗位考生专业人数备注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数据库、数据库技术、数据库管理、计算机软件、软件技术、软件工程、办公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办公应用、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多媒体制作、多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计算机图形制作、计算机图像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图文信息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动画。男6名女3名 合计:9名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朝阳市市区及各县(市)常住户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6日(含)至1995年12月6日(含)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
  (一)工资: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朝阳市市直政府雇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普通雇员1档工资2000元/月标准执行。
  (二)保险:雇用期间,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按《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补充办法》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朝阳市公安局于2015年11月26日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ncyrc.com.cn/)、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www.cyga.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政务微信平台上发布招考信息。
  (朝阳市公安局政务微信平台二维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至12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朝阳市双塔区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
  2.报名者请自行下载《朝阳市公安局文职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好后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时需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50元。
  3.考生于12月10日上午8:30-11: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一套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分的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20%)。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或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www.cyga.gov.cn)查询。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雇用。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七)雇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雇员,由市公安局与雇员签订《朝阳市政府雇员雇用合同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首次签订雇用合同期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雇用期满后继续雇用的重新签订雇用合同。
  联系电话:0421-2610827
  附件:《朝阳市公安局招考文职雇员报名登记表》
  朝阳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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