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注意事项及疑问解答

发布:2015-11-20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注意事项及疑问解答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在下周日(29日)开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应在2015年11月23日10:00—29日12: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也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打印网址。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笔试时的注意事项
  1.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 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4.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5.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6. 不能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7. 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疑问一: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疑问二: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16年1月10日左右,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疑问三:如何获得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16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考务咨询电话:010-64401192、64401193、64401261
  考务咨询时间:2015年10月27日—11月28日(工作日8:30—17:00)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