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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锦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发布:2015-07-13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锦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此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锦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锦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已在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公示的《2015年锦州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名单》、《2015年锦州市政府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及《2015年锦州市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名单》中的所有人员。
  二、面试前资格审查过程中未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党群系统考生请于本人体检当日报送现场工作人员,政府系统考生请于本人体检当日报送现场工作人员或2015年7月17日17:00前报送到锦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306室),无故不能按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责任自负。另外,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根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规定,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执行。
  三、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党群系统考生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7:30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七楼(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二号)参加体检。政府部门及公安系统考生于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至7月17日(星期五)7:30到锦州市第二医院门诊楼七楼(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二号)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当天早晨,考生不要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需缴纳体检费440元。
  六、体检当日带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两张,自备黑色签字笔。
  七、考生见此通知后,请于2015年7月8日-10日(8:30-11:00、13:30-16:00)与相关部门联系,并保持报考时所留通信工具畅通。
  联系电话:
  党群系统:0416-2129539;
  政府系统:0416-3872388;
  公安系统:0416-2572073 0416-2572023
  附:
  1、2015年7月13日体检人员名单(党群)
  2、2015年7月14日体检人员名单
  3、2015年7月15日体检人员名单
  4、2015年7月16日体检人员名单
  5、2015年7月17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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