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公文写作两点要求

发布:2014-06-17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申论考试中贯彻执行题面孔频繁出现。很多考生在备考中对此类题型的头疼指数直线上升,因为大家对公文写作无从下手,甚至会感到丝丝畏惧。其实,贯彻执行题型并不可怕,倘若你掌握了其中的答题奥秘,便能在所谓的“困难”面前毫不畏惧,轻松过关。几乎所有的类型题都有必需的要求与原则所在,贯彻执行类试题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答的身份要求,二是作答的内容要求。


  一、身份要求


  贯彻执行类试题作答时需要注意的身份要求有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身份定位,二是执行相对方的身份定位。


  【示例一】假定你是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请参考给定资料,为当地居民社区的宣传栏拟一份节水宣传材料。


  【示例二】请你结合给定资料,以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宣传纲要。


  【分析】【示例一】的题目将考生设定为“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执行的相对方为“当地居民社区”的居民。【示例二】的题目将考生设定为“市政府工作人员”,执行的相对方应当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


  不同的自身定位决定了不同的权责,不同的相对方则决定了不同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


  二、内容要求


  1.提纲挈领


  提纲挈领,简单来讲就是抓住问题的关键。贯彻执行类试题要求提纲挈领地进行陈述,这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政策文件或相关精神的简要概述,二是内容覆盖要全面。


  对于在贯彻执行类试题中有所体现的国家政策文件或相关精神,考生首先要充分理解其内在含义,并在联系上下文的基础上,用简练的语言有条理地概述出来。这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


  贯彻执行类试题的答案涵盖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国家政策和精神的表述,还可能涉及现状、问题、影响、解决措施、积极意义等。将这些内容全部表述在申论答案中,在作答时间、作答字数有限制的情况下很难实现。因此,贯彻执行类试题在作答要求中一般会提到“提纲挈领地陈述”、“写一份××提纲”这样的要求。


  简言之,“提纲挈领”,就是要抓重点、说关键,要浓缩,不展开。


  【示例一】加大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控制近海陆源污染物排放。


  【示例二】一是加大资金和建设投入。市政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高度重视海洋污染处理问题,完善我市渔业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海洋渔业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高度重视海洋污染的预防与治理,严格控制近海陆源污染物排放。


  【分析】【示例一】和【示例二】都提出了对“加大投入”这一项近海水域污染整治的措施,但是可以明显看出【示例一】语言精炼,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凸显了“提纲挈领”的特点;而【示例二】论述充分,对策全面,结构完整,可以作为对策题中的单条对策使用。


  2.符合客观实际


  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组织意图和工作目标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符合客观实际”则是贯彻落实的要求之一。在对组织意图和工作目标准确理解的基础上,又必须立足客观情况,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


  【示例】假定你是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请参考给定资料,为当地居民社区的宣传栏拟一份节水宣传材料。(20分)


  要求:


  1.体现国家节约水资源的有关精神,说明为什么要节水;


  2.简明、通俗,利于老百姓理解;


  3.不超过400字。


  【分析】将本题的答案节选如下:


  首先要选用节水器具。据测定,“滴水”在1个小时里可以集到3.6公斤水,1个月里可以集到2.6吨水。因此居民在购买卫浴产品。


  首先就要考虑节水功能。


  其次要改掉不良的用水习惯。将烟头等细碎废物扔进垃圾桶,而不是用马桶冲掉,洗手、洗脸、刷牙过程中不用水时要及时关掉,及时修理好漏水的设备。


  再次要提高水的利用率,实现一水多用,如用废水冲马桶、浇灌绿地等。


  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响应国家节约用水的号召,珍惜我们的水资源,一点一滴,从我做起!


  贯彻执行的实施方案是否合理,要取决于其措施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是否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份答案中提出的“将烟头等细碎废物扔进垃圾桶”、“洗手、洗脸、刷牙过程中不用水时要及时关掉”等节水措施贴近群众生活,能够被群众理解和接受,真正起到宣传节水的目的。


  申论更多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可参看2015年公务员考试技巧手册

手机扫一扫
加入公考提醒平台

微信名: 公务员考试报考提示
微信号: gwy999999
功能介绍: 公务员考试,报名,考试指导,相关提示信息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