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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发布:2014-06-16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吉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27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3年全省计划招募300名(其中,2011届续聘167名,新招募13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期限2年。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吉林省籍2013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


  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或相近(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待遇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享受以下政策待遇(服务期间如遇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一)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2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所需资金从省下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持“三支一扶”协议书及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三)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中央和全省公务员考试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四)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需要补充人员时,可按相关规定为在本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用编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聘用及用编事宜。


  (六)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续聘协议。


  (七)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十)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十一)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四、报名办法


  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3年5月13日8:30—5月17日11:00,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


  考生可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8: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吉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打印准考证


  5月27日8:30—6月1日9:30,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四)相关事项


  1.每位考生不能用多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招募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此次考试设置一科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周六)9:00—11:00。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可于6月5日后,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招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面试前3天,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资格审查时,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3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附带3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经审查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


  六、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募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培训、签订协议并上岗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招募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为本次招募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招募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募工作报名专用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431-1233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9995733(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期间专用。)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吉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5月3日


  附件2: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联系电话及地址


  (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春市安达街229号,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2楼5号窗口


  联系人:战雪    联系电话:0431-88781559


  (二)吉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吉林市松江东路65号,市政府四号楼335房间


  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电话:0432-62048586


  (三)四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四平市中央西路七道街与八道街之间,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李凤广   联系电话:0434-3266602


  (四)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辽源市西宁大路99号,就业服务局四楼人事代理部


  联系人:李桂东   联系电话:0437-5089160


  (五)通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联系人:吴德凤   电话:0435-3269578


  (六)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白山市新华路2号,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联系人:许传政   联系电话:0439-3250852


  (七)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松原市松江大街2300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联系人:赵寒   联系电话:0438-2285016 0438-2285020


  (八)白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社局310房间


  联系人:姜永春   电话:0436-3209619


  (九)延边州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人社局610室


  联系人:程旭辉  联系电话:0433-2879029


  (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2楼


  联系人:杨雪娇  联系电话:0433—5757866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43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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