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1年辽宁省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6名人员公告

发布:2013-06-24    来源: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朝阳户籍(各县市区)或在朝工作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至1993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
  请报名人员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到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楼(南塔东10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8:00—16:00。报名人员自行填写并打印《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6张,非朝阳户籍在朝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费:100元/人(公共知识、文字综合每人每科50元)。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1年10月16日至17日,到朝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楼领取,每日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00-16:00。
  报考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2638161。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职位,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职位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两科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与文字综合笔试内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两科笔试成绩加权后满分为100分。
  2、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文字综合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请于笔试结束一周后,登陆朝阳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进入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也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专业知识科目笔试,不进行专业知识科目笔试的职位只进行面试)。
  报考辽宁省培训学员朝阳分院司法警察辅助警员岗位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与体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前须进行学历认证,请进入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发布。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职位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职位的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司法警员警察辅助警员职位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加权成绩×40%+体能测试×40%+面试×3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疑议的,填写《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11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打印)  附件2:2011年朝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点击下载)


 
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