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招聘114人 6月4-12日报名
2012年上半年辽宁省水利厅所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2年5月31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以及水利工作的需要,省水利厅所属2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其中,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111人,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当年的毕业生,不包括两年内毕业但未派遣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招聘人员的学历应为全日制学历。招聘人员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单位开除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与步骤
(一)考试考核方式招聘步骤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4日至6月12日(节假日休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辽宁水利信息网》(www.lnwater.gov.cn)。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者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6月4日8时至6月12日24时登录《辽宁水利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6月5日至6月13日登录《辽宁水利信息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5日8时至6月13日16时,重新登录《辽宁水利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报名结束,考试费用为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时,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269981
2、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8时至6月29日16时登录《辽宁水利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总分100分。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水利厅对成绩汇总分析,并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在7月下旬以后,可通过《辽宁水利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5、资格审查。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在《辽宁水利信息网》公布。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和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与准考证同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和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财务管理和有文字综合能力要求的岗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专业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6、面试内容与时间。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辽宁水利信息网》查询。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经审查盖章的报名登记表。
7、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权重4:3:3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8、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9、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二)考核方式招聘步骤
报名要求,与前述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相同。报名时考生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电子信箱:lsrsc@lnwater.gov.cn)。报名考生经过初审之后,持报名登记表和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各环节的要求同考试考核方式。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1:2。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以及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届时在《辽宁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三、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水利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应聘的在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调转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2〕11号)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62181409,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监督举报电话:024-62181304
附件:
1、
1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xls
2、
2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xls
3、
3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xls
4、
4省江河流域管理局.xls
5、
5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建设局.xls
6、
6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xls
7、
7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xls
8、
8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心.xls
9、
9省农村饮水技术中心.xls
10、
10省水利信息中心.xls
11、
11省水利厅财务结算中心.xls
12、
12省大伙房水库管理局.xls
13、
13省清河水库管理局.xls
14、
14省柴河水库管理局.xls
15、
15省汤河水库管理局.xls
16、
16省参窝水库管理局.xls
17、
17省闹德海水库管理局.xls
18、
18省观音阁水库管理局.xls
19、
19省白石水库管理局.xls
20、
20省石佛寺水库管理局.xls
21、
报名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