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中共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鞍山市监察委员会 |
用人处室及职位名称 |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三) |
招考计划 |
2 |
系统类别 |
党群机关 |
部门层级 |
市直 |
职位简介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
专业 |
本科: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研究生:管理学门类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学位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
无限制 |
其他条件 |
无党纪政务(政纪)处分;与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有配偶、子女及配偶,以及其他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
面试比例 |
1:2 |
备注 |
工作强度大,经常加班、长周期出差、需要值班值宿,适合男性 |
考试用书 |
2025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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